迪阿股份拟以自有资金垫付12.84亿元募投项目款项 后续将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发布时间:2025-10-29 20:23 浏览量:26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77,简称“迪阿股份”)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公告,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账户完成置换,涉及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达12.84亿元。
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概况
迪阿股份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6.76亿元,净额为44.44亿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四大募投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1渠道网络建设项目73,921.4073,921.40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1,047.4511,047.453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5,389.935,389.93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38,000.0038,000.00合计128,358.78128,358.78置换原因:合规性与运营效率双重考量
公告指出,此次资金置换安排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
1. 支付合规性要求: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将导致多账户发薪,不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社保、公积金等托收业务需统一账户支付,故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2. 运营效率提升:募投项目涉及的铺货采购、推广费、租金等支出频繁,供应商多为日常合作对象。采用集中采购与统一结算模式可降低成本,因此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单独归集核算。
操作流程与监管合规性
公司明确,自有资金垫付后将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账户,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流程包括:
- 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后以自有资金支付;
-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垫付明细,在付款后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 保荐机构将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持续监督。
董事会强调,该事项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均出具意见,认为此举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的影响
迪阿股份表示,此次资金置换安排可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推进,避免因账户支付限制影响建设进度。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足以覆盖置换需求,相关操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市场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优化资金管理效率,尤其在渠道网络建设等需快速铺展的项目中,集中支付模式可缩短采购周期,为公司在珠宝零售市场的扩张提供支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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